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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業議會 - CIC

《仲裁條例草案》獲通過

《仲裁條例草案》於 2009 年 6 月 26 日 提交立法會審議。條例草案的主要建議是:

(a) 令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採用的《示範法》中若干條文經作出變通及補充後,在香港具有法律效力;

(b) 統一香港現行的本地仲裁及國際仲裁制度,並廢除《仲裁條例》(第 341 章);及

(c) 就其他相關及相應事宜訂定條文。業議會將於2010年11月5日(星期五)下午2時半,在香港中環花園道美利大廈12樓1201室召開2010年第六次會議。

第 100 條及第 101 條與建造業尤其相關。

第 100 條:供選用的條文在某些情況下自動適用

第 101 條:根據第 100 條自動適用的供選用的條文當作適用於香港建造分判個案

條例草案已於 2010 年 11 月 10 日通過成為法例,並載於以下連結:

http://www.legco.gov.hk/yr10-11/chinese/ord/ord017-10-c.pdf

最後更新:2019-02-25 19:3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