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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業議會 - CIC

建造業議會紓困基金

建造業業務支援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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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業議會紓困基金」已截止申請

「建造業議會紓困基金」已於2021年7月31日(星期六)截止申請。建造業議會正在處理在截止日期或之前提交的申請,合資格的申請者將會獲得資助。如已遞交申請,並想進一步瞭解申請狀況,可按以下連結查詢。

申請狀況

支援對象

繳付徵款的承建商、建造業議會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及或註冊分包商的合資格中小型企業

資助金額

每間合資格公司上限港幣20,000元

資助內容

以實報實銷方式,補貼2021年1月至6月期間的下列費用:

  1. 辦公室租金、管理費及差餉(只限商業及工業樓宇)及/或
  2. 建造業機械或設備租賃(不包括駕駛人員費用或其他附帶費用)

申請資格

  1. 於2020年10月期間在香港僱用1名至少於50名人士的中小型企業;並且須為

    「僱用人士」包括申請者所有直接僱用的人士,包括:管理人員、後勤部門員工、前線工友等。 

    「僱用形式」指(a)僱員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四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及(b)申請者在2020年10月期間曾為「臨時僱員」作出15天或以上的強制性公積金供款。

  2. 繳付徵款的承建商、建造業議會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或註冊分包商

    於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23日期間,曾按《建造業議會條例》(第587章)應繳付建造工程的徵款;或

    於2020年10月23日及於申請計劃時持有有效註冊(包括於2020年10月23日或之前以及申請計劃日期或之前已提交的新申請及續期申請並隨後獲核准)。

申請方法

只限網上申請,每間公司限申請一次 (「建造業議會紓困基金」已於2021年7月31日(星期六)截止申請)

所需資料及文件

  1. 在網上申請表內填妥2020年10月僱員人數之聲明
  2. 2021年1月至6月期間的租金發票(一張或多張),須顯示物業地址及/或提交相片顯示建造業機械或設備的機身編號
  3. 支付該等款項的收據、銀行轉賬記錄
  4. 最近三個月的銀行賬單或銀行存摺首頁,只需顯示完整的銀行賬號和申請公司名稱作核實轉賬之用

截止申請日期

由2021年1月1 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

逾期申請概不受理

查詢

熱線:3199 7355

電郵:[email protected]

建造業議會保留在任何時間修改計劃的條款及條件之權利。

最後更新:2021-07-29 13:4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