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業議會-2024年報

2024 年報 25 關於議會 有關建造業議會 建造業議會根據《建造業議會條例》(香港法例第 587 章)於 2007 年成立,由一位主席及 24 名成員組成,成員 來自代表業內各界別的人士,包括僱主、專業人士、學者、承建商、工人、獨立人士和政府官員。 議會的主要職能是就長遠的策略性事宜與業界達成共識、向政府反映建造業的需要及期許,提供專業培 訓及註冊服務,並作為政府與建造業界之間的主要溝通渠道。 查詢更多有關建造業議會的資料 www.cic.hk 請瀏覽 議會職能 1 就可能影響建造業或與建造業相關的策略性 事宜、重大政策及立法倡議,以及就建造業 所關注的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及作出建議; 2 向政府反映建造業的需要及期許; 3 促進建造業的持續發展及進步,藉以提升建 造業的質素及競爭力; 4 促進自律規管、制訂操守守則及執行該等守 則,藉以維護建造業的專業精神及持正; 5 透過設立或管理註冊計劃或評級計劃,改善與 建造業有關連的人士的表現; 6 透過策劃、推廣、監管、提供或統籌訓練課程 或計劃,增進建造業從業員的技術; 7 鼓勵研究活動及創新技術的應用,以及設立 適用於建造業的標準或促進該等標準的設立; 8 在解決爭議、環境保護、多層分判、職業安全 及健康、採購方法、項目管理及監管、符合可 持續原則的建造及有助改善建造質素的其他範 疇方面,推廣建造業良好作業方式; 9 透過促進和諧勞資關係及提倡遵守關乎僱傭 的法例規定,以及透過增進建造業內各界別 之間的溝通,增強建造業的凝聚力; 根據《建造業議會條例》第 5 條,議會具有下列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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