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業議會-2024年報

2024 年報 31 企業管治報告 行業發展專責委員會 議會按《建造業議會條例》第 15 條設立若干委員會 及專責委員會監督機構表現,協助議會妥善地執 行各項職能和管理相關業務運作。職責分工確立 後,議會可專注於策略性事務、方向規劃、政策 制定、企業管治,及行業的長遠發展,從而更有 效地發揮議會的職能。五個主要行業發展專責委 員會如下: • 建築信息模擬及建造數碼化專責委員會; • 建造業營商及生產力專責委員會; • 建造安全專責委員會; • 環境及可持續發展專責委員會;及 • 內地事務專責委員會。 除了委員會及專責委員會,議會轄下亦設立多個 小組委員會、專責小組及工作小組等,輔助各相 關委員會╱專責委員會集中處理專業領域事宜╱ 特定事項,並執行相關工作,讓議會能更妥善地 履行其職能。 委任 除非個別小組需要向外尋求具有特殊專長或經驗的 領導,一般而言,為保持連貫性和加強溝通,委員 會╱專責委員會主席一職盡可能由議會成員擔任, 而小組委員會╱專責小組╱工作小組的主席職位則 由委員會╱專責委員會成員出任。每位議會成員 一般可選擇加入最多三個專責委員會。 行業發展專責委員會的組成和成員委任制度曾於 2018 年進行改革。為了讓行業發展專責委員會注入 新血和增添活力,委任機制於 2021 年進行優化,新 增一個「青年成員」的組別,委任年齡為 40 歲以下 的適任人士。在 2024 年,議會進一步完善有關委 任機制,將每個行業發展專責委員會的議會成員 比例上限定為 50% ,以確保專責委員會中,熟悉 議會運作的議會成員及擁有相關行業和專業知識 的持份者皆有適當比例的代表。在既定機制下, 甄選及委任新成員加入專責委員會時,議會會邀 請相關的建造業機構或組織按優先次序提名候選 人;議會根據各候選人的專長、過往表現、對業 界貢獻、本人意願及議會需要等因素,從候選人 中委任合適人選加入各專責委員會。在甄選過程 中,議會主席會諮詢相關專責委員會主席的意見, 並考慮議會成員的意向及所收到的候選人提名, 擬定專責委員會成員名單供議會核准。 專責委員會的構成形同「小型議會」,成員來自業 界不同範疇,人數限制為 18 人。經優化後的委任 機制大大提升了專責委員會的代表性,能促進意 見交流與融合,為專責委員會的工作加入更多年 輕元素,並防止個別組織或成員的壟斷,加上非 議會成員的任期上限一般為四年。新機制鼓勵成 員提出不同觀點及表達獨立意見,從而能夠為議 會帶來更多更廣的發展空間。除了達致多元化、 廣泛代表性、更佳的融合,新制度也推動了建造 業的跨範疇協作。面對行業急速發展及環境轉變, 議會於 2024 年加入內部規則在謹守委任機制的原 則下增強靈活性下,個別專責委員會在獲得議會 核准後,可調整成員的人數上限。另外,為確保 行業發展專責委員會在換屆期間運作暢順,由 2024 年起,有關委員會主席及成員的正常任期屆 滿日由 1 月 31 日改為 4 月 30 日。

RkJQdWJsaXNoZXIy OTgxMjE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