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業議會-2024年報
2024 年報 33 企業管治報告 11 在相關會議的主席核准後,成員可獲相關專 業支援以履行職責,例如獨立的專業顧問可 被邀請出席會議的特定環節,為某些議題作 介紹或闡述,讓成員有更充裕時間進行提問 及討論。 12 議會會議和法定委員會會議所要求的法定人 數由《建造業議會條例》及《建造業工人註冊 條例》所定,議會會議的法定人數為不少於 其半數成員,建造業訓練委員會會議的法定 人數為不少於六名成員,建造業工人註冊委 員會會議的法定人數為 10 名成員,建造業工 人資格評審委員會會議的法定人數為七名成 員;及建造業工人覆核委員會會議的法定人 數為四名成員。 8 會議記錄的擬稿須於會議後約七個曆日完成, 予高級管理人員及主席批閱;並於會議後 21 個曆日內向成員傳閱會議記錄及每項議程的 討論內容,以供他們反映意見。會議記錄將 在下一次會議中檢視及通過。此外,就議會 及執行委員會會議,秘書處會制定一份需要 立即關注事項的行動清單,供相關部門╱業 務單位管理層及時採取跟進行動。 9 會議記錄(執行委員會、審核專責委員會、處 理反對事宜委員會及議會會議的閉門會議環 節除外)均上載於議會之網站,供公眾閱覽。 10 在相關議題進行討論前,成員須申報有關的 利益衝突(如適用)。申報和所採取的行動, 例如成員避免參與相關事項的討論,將會記 錄於會議記錄及備存於相關秘書處的紀錄冊 內。 議會於 2018 年推行「簡易程序文件」制度,以便在會議中及時通過核准事宜和有效處理討論文件。 常規性和簡單直接的事項,將被納入「簡易程序文件」,除非成員於會議期間要求進行討論或提出 質詢,否則將被視作獲得成員的核准。自該制度實施後,會議過程更為順暢、快捷及有效率。
Made with FlippingBook
RkJQdWJsaXNoZXIy OTgxMjE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