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香港因著不同的政见及个人理念,引起连番冲突,社会大众互相倾轧,甚至家庭成员之间亦争论不休,实在令人痛心。 想深一层,为人处世其实和做工程一样,都讲求合作、融和与变通。
今年6 月,我与业界代表到访英国不同地方与建造业相关机构会面,并出席 「NEC Users' Group Seminar 2019」担任讲者,分享 「新工程合约」(New Engineering Contract, NEC)在香港的应用,汲取外国的经验及与不同国家的业界领袖进行交流。NEC合约早于十年前已在香港试行,目的是为鼓励承建商、工务部门、业主、顾问公司等业界持份者,在参与工程项目时能衷诚合作,互信、互谅,彼此共同承担责任和风险。
传统的工程合约,风险一般由承建商独力承担,而承建商往往会因应合约内的不确定因素,提高投标价格,以弥补所需承担而未能有效管理风险,从而使建筑成本上升。NEC合约有别于一般传统的工程合约,其合约条款中,强调合约双方互信及伙伴合作关系,共同管理及分担风险。
在工程建造期间,双方若发现可能导致工程超支或延误的风险,可根据合约机制及早沟通和协商解决方法,这种伙伴合作关系能提升项目管理效率和成本效益。在NEC合约的合作精神下,团队纵有不同的立场和意见,应用坦诚及开放的态度竭力寻求共识,合力完成项目。
建造业议会一直致力推动NEC合约在香港建造工程的应用。自2015年至今,议会已举办了逾30次「新工程合约项目经理认证课程」,加强业界同侪对NEC合约项目管理的认识。在政府及议会的大力推动下,截至2019年4月底,香港合共有158项工程采用了NEC合约,涵盖的工程包括建筑、海港工程、道路及渠务、地盘平整、水务及其他专门工程等。
有见NEC合约被广泛应用,议会辖下的香港建造学院亦分别于2017及2018年推出兼读制「新工程合约原理课程」及「新工程合约和建筑业纠纷解决课程」,为业界提供NEC合约范本的详细说明,协助其于本港工程应用此合约,并推动透过在法庭以外的另类排解纠纷计划(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ADR),包括仲裁、调解、审裁和纠纷调解顾问等,解决工程纠纷。
最后更新:2019-08-21 15: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