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面对私营界别建造工程量近期有所调整,建造业界在培育及挽留人才可能面对挑战。在政府的支持下,建造业议会拨款约港币1亿7,400万元,资助建造业界为2500名工程丶建筑丶测量丶规划及园境的学位课程毕业生及400名建造相关高级文凭课程毕业生提供在职培训津贴,以丰富其专业知识及经验,为行业培养人才。
申请资格
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
属於建造业五个专业范畴(即工程丶建筑丶测量丶规划及园境)的顾问公司或总承建商,并名列於以下任何一个名单之上:
总承建商:
於2023年3月17日起,曾根据《建造业议会条例》(第587章)向建造业议会缴交徵款的建造工程承建商。
顾问公司:
在以下建造业专业学会或政府的顾问公司名册:
- 建筑及有关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AACSB)
- 香港测量师学会(HKIS)辖下的会员公司
- 香港顾问工程师协会(ACEHK)辖下的会员公司
- 注册工程顾问协会(AREC)辖下的会员公司
- 建筑师事务所商会(AAP)有限公司的第三组建筑顾问公司
- 香港专业工料测量顾问公会(ACQS)辖下的会员公司
- 工程及有关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EACSB)
- 香港建筑师学会(HKIA)的第三组建筑顾问公司名单及公司会员名单
- 香港园境师学会(HKILA)辖下的注册事务所
- 香港规划师学会(HKIP)辖下的会员公司
- 已按《商业登记注册条例(香港法例第310章)登记成为注册公司;及
- 若子公司不符合上述第1项的资格标准,并且申请企业持有该子公司30%或以上的股份,无论其商业登记号码是否不同,该受雇於子公司的青年专才可视为申请企业的员工。申请企业必须在发放津贴的阶段,证明相关员工在整个津贴期间都受雇於该企业。
-
在资助期内雇用建造业青年专才(下称「青年专才」),全职从事与建造业相关的专业工作,即是於2025年7月1日*:
- 35岁或以下,并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证;及
- 申请者聘用的全职雇员; 及
- 已毕业於本地建造业法定专业学会认可属建造业五个专业范畴相关的学位课程并且尚未获取专业资格 (2500名额);或
- 已毕业於本地建造业法定专业学会认可的高级文凭课程的副会员(400名额),并符合以下条件:
- 总承建商的全职雇员;及
- 在工作中执行类似专业职责,例如在建筑工地上担任项目协调员或现场代理。
*2025毕业生为2025年12月1日。
津贴金额
成功申请之公司,可就每位获批之青年专才,每月取得港币5,000元津贴,津贴期为12个月。
津贴期
津贴期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共12个月),成功申请之公司须於整个津贴期内雇用青少专才,其人数不得少於获批名额。议会确认成功申请人符合计划要求後,会於其後的两个月内发放津贴。
*对於2025毕业生,津贴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申请期及申请安排
申请期为2025年3月17日至4月16日。
递交申请时,申请人只需填写申请津贴的青年专才名额,暂时无需提供青年专才的资料。
申请人将於2025年5月至6月收到原则性申请结果,即申请是否原则性获批及获批津贴名额。并须在指定期限向议会提交雇用青年专才的有效证明以申领津贴。
申请人责任
- 除了提供劳工法例所赋予的所有雇佣保障外,申请人亦必须向获津贴的青年专才提供在职培训,以丰富其专业知识及经验,协助更多年青人获得专业资格;
- 申请人须提交充份丶正确无讹及获议会认可的证明文件,供议会审批申请及发放津贴;
- 申请人须签订声明,确保其遵守此计划的所有要求。如有任何虚假声明,或成功申请人未有符合计划的所有要求,议会有权向其索回部分或所有已发放的津贴或采取其他行动;及
- 申请人须同意让议会就其申请作出抽查,包括上门查阅相关文件,及按需要将其申请资料及文件转交相关政府部门,以审查并确保成功申请人遵守此计划的所有要求。议会会确保相关资料的使用及披露只与计划目的有关。
立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