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我們步入大數據時代,政府與私營機構均積極投入人工智能(AI)相關技術,為各行各業帶來革新性的效益。為表彰這些努力,並加速建造業邁向 AI 融合的進程,「建造業議會人工智能大獎」旨在表揚在建築環境中應用 AI 的創新與卓越成果。
此獎項旨在嘉許行業持份者、科技供應商及學術機構的卓越貢獻,推動採用 AI 驅動的解決方案,以提升生產力、安全性及可持續性。同時,獎項亦促進業界與學界之間的協作,建立穩固的知識交流與科技進步生態圈。此外,獎項亦希望啟發未來人才,鼓勵研究與開發,為建造業的未來發展奠定基礎。
參賽範圍
參賽作品分為兩大範疇,共設 12 個類別:
AI 應用(工程項目)
AI 研究與開發(機構及供應商提交)
獎項設置
| 範疇 | 類別 | 獎項 |
| AI 應用 | 設計及規劃 | 各類別均設金獎、銀獎及銅獎 |
| 建造及監測 | ||
| 資產管理 | ||
| 建築/基礎設施全生命周期 | ||
| AI 研究與開發(AI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 安全 | 各類別均設 AI Award |
| 設計優化 | ||
| 採購 | ||
| 工期規劃 | ||
| 質量檢查 | ||
| 機械人技術 | ||
| 可持續發展 | ||
| 全生命周期資產管理 |
規則及條款
所有參賽作品須遵守以下規則及條款,以及由議會(主辦機構)及 / 或評審委員會(在「2026人工智能大獎」網頁所定)認為合適的其他規則及條款。人工智能大獎的規則及條款如下 :
1. 創新構思及建議書必須為參賽者的原創作品。參賽者在報名時等同作出聲明並表示,其所提交的內容屬其原創作品,是其個人智力成果所得。
2. 對於所提交的作品或有關作品任何違反知識產權的指控,主辦機構一概不須負責。如違反及/或潛在違反知識產權權利,包括版權、專利、商標、商業秘密及保密資料等,參賽者須負上全部法律及其他責任,並須就任何違反所致的任何索償及法律責任彌償主辦機構,有關報名亦會被即時撤銷或取消資格。
3. 如有需要,評審委員會或會進行實地視察。入選參賽者必須派最少一名成員出席小組面試,簡報及解說其作品詳情,並解答評審委員會的問題,缺席小組面試者將被自動取消資格。得獎隊伍須派出最少一名成員在香港舉行的頒獎典禮上介紹得
獎作品。
4. 評審委員會的決定為最終決定,並對所有相關程序或對規則及條款的解說、投票或任何其他有關事宜,具有絶對決定權。評審委員會的決定對所有參賽者均具有約束力。
5. 如評審委員會認為沒有合適的作品,奬項或會不獲批予。
6. 頒授奬項前,主辦機構保留其全權及絶對酌情決定權,以拒收任何提交的作品或取消其資格而無須作任何解釋。取消資格的原因包括有理由相信參賽作品違反所述規則及條款。
7. 如在頒授奬項後,發現任何關於此作品的資料具欺詐成份或不實,或主辦機構信納得奬者獲證實為與欺詐或不誠實行為有關,在諮詢評審委員會後,主辦機構有權撤銷奬項,並保留向得奬者追討損害賠償或其他賠償的所有權利。得奬者無權因遭撤銷奬項而索取損害賠償或其他賠償。
8. 所有提交的作品均屬相關提交者的財產。參賽者有責任保障其作品可作知識產權註冊的權利。因應披露參賽者的設計或作品所招致的任何知識產權權利的損失,主辦機構概不負責。
9. 與報名表格一併提交或報名表格內提交的所有資料、詳情、文件及材料(包括所有作展示或示範的佐證材料),一概不獲退還。主辦機構具全權酌情決定權,選擇保留或銷毀所有有關資料、詳情、文件及材料。
10. 參賽者授權主辦機構使用其提交的所有作品,包括參賽者與評審委員會面談中提供的資料,以及參賽者的姓名、相片或影片作宣傳、市場推廣、公關活動、展示或其他用途,而不須參賽者事先同意。議會有權在各平台,如議會刊物、議會網站、廣告平台等,出版及展示任何或全部收到的作品,包括得奬作品。
11. 主辦機構將要求參賽者及得奬者參與及出席有關創新奬的宣傳活動,包括拍攝照片及參與拍攝影片。參賽者及得奬者亦不得無理拒絕參與上述活動。
12. 參賽者表達的任何看法、意見、結論或建議,並不反映主辦機構的觀點及立場。對於創新奬的材料及活動有任何間接、特別、懲罰性、成相應的任何種類利潤損失或其他損害賠償,主辦機構一概不須負責。
13. 主辦機構會按需要修改規則及條款,並有權在不作事先公布的情況下修訂規則及條款。
最後更新:2026-01-20 17:2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