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業議會(前身為建造業訓練局)於 1995 年因應勞工處「工廠及工業經營(懸空工作台)」(吊船)規例的制定,由工藝測試中心負責為吊船工作人員需有合格證明而開辦吊船工作人員訓練課程。
整個訓練課程包括三部份:
第一項目 | 理論及實習課程 以加強及鞏固學員對吊船性能的瞭解及安全操作的認知及意識。 |
第二項目 | 筆試 以測試學員對一般操作理論的認識,特別是對機械的安全及操作方面。 |
第三項目 | 操作測試 以測試學員的安全操作技巧及效率。 |
學員必須在指定時間內完成全個(三部份)訓練課程。
吊船工作人員訓練課程及資歷證明測試 | 課程連測試需時 | 費用(港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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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吊船工作人員訓練課程 | 兩天 | $800 | * |
2 | 吊船工作人員訓練重新甄審資格課程 | 一天 | $400 | * |
預計輪侯測試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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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輪侯時間約一至二個月 |
# | 輪侯時間約三至四個月 |
@ | 輪侯時間約五至六個月 |
& | 輪侯時間約六個月以上 |
最後更新:2024-01-31 18:5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