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建造業「防疫抗疫基金」(顧問、承建商及分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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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1. 顧問 -
- 政府工程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顧問公司名單(EACSB)及建築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顧問公司名單(AACSB)的顧問公司;或
2. 繳付徵款的承建商 -
- 於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19日期間曾為建造工程向議會繳付《建造業議會條例》(第587章)下的徵款的承建商;或
3. 議會註冊專門行業承造商及註冊分包商 -
- 於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19日期間曾為其僱用的註冊建造業工人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繳付相關強積金供款及在該期間持有有效註冊;及
- 提交強積金供款文件(只需任何一份),並註明相關註冊建造業工人註冊號碼及姓名。
申請方法:
必須於網上遞交申請。
網上申請
所需文件:
1. 有效商業登記證;及
2. 過往3個月內與申請公司同名的公司銀行戶口資料(包括銀行名稱、戶名和賬戶號碼);或/及
3.(只適用於顧問)發展局發出有關防疫抗疫基金信函;或
4.(只適用於分包商)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19日期間一份強積金僱主供款文件(必須註明相關註冊建造業工人的姓名及工人註冊號碼)。
服務承諾:
一般在完成申請後兩至三星期內完成銀行自動轉賬,並以電郵通知。
查詢:
熱線:3199 7377
電郵:[email protected]
傳真:2100 9090
建造業議會保留在任何時間修改計劃的條款及細則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