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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業議會 - CIC

註冊要求及費用

凡持有「平安卡」(即修畢《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59章第6BA(2)及第6BA(4)條所指的安全訓練課程而獲發的有關證書)的建造業工人均可按其所屬工種分項和技術水平申請以下類別的註冊:

 

註冊類別

申請資格

(1) 註冊熟練技工
(指定工種分項)
持有《條例》內所指由建造業議會或前建造業訓練局(建訓局)或職業訓練局(職訓局)所頒發的技能測試證書或其他指明的認可資格(例如其他認可的註冊、證書或牌照等)。
(2) 註冊熟練技工(臨時)*
(指定工種分項)
申請人尚未持有第(1)項的資格但能證明已具備不少於6年親自進行相關工種分項的工作經驗。
(3) 註冊半熟練技工
(指定工種分項)
持有《條例》內所指由建造業議會或建訓局或職訓局所頒發的中工工藝測試證書或其他指明的認可資格。
(4) 註冊半熟練技工(臨時)*
(指定工種分項)
申請人尚未持有第(3)項的資格但能證明已具備不少於2年親自進行相關工種分項的工作經驗。
(5) 註冊普通工人 持有效平安卡。
*按2018年第79號法律公告,註冊熟練技工(臨時)及註冊半熟練技工(臨時)自2019年7月1日起停止接受申請。
  • 請按此處瀏覽其他認可資格。

註冊指定工種分項
  • 上述第(1)至(4)項註冊類別的可註冊指定工種分項請參閱「註冊工種分項參照表」。
  • 在海上進行建造工作而須操作吊臂(夾吊)、吊臂(鈎吊)或吊桿的海面建造機械操作工的工友亦須註冊。
  • 從事非「註冊工種分項參照表」內指定工種分項建造業工作的工友,應該為註冊建造業工人(包括註冊普通工人)。
  • 如工友所從事的指定工種分項受任何其他條例規管,工友必須遵守有關適用條例。
 

註冊及續期費用

申請人須於辦理註冊或續證申請時繳交註冊或續證費用。

  • 如工友持有《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附表1內所列的「其他資格」,在申請該工種分項的註冊時,只需繳付註冊費用的一半。
  • 如工友同時申請多個工種分項註冊,只需繳付最低金額的一項註冊費用。
  • 如工友持有有效建造業工人註冊證,可向建造業議會提出申請,要求註冊為某指定工種分項的註冊熟練技工,或註冊半熟練技工,而無須就該項申請繳付費用。

按《建造業工人註冊(費用)規例》,有效期為5年的註冊及續證申請費用為$100。

最後更新:2023-10-03 11:29:18